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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 作者:gsmbjy.org 人气:发布时间:2017-05-15
摘要:甘教民管函﹝2016﹞2号 各市(州)教育局、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省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重大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甘金办发﹝2016﹞2号

  甘教民管函﹝2016﹞2号

  各市(州)教育局、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省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重大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甘金办发﹝2016﹞2号)要求,教育厅决定,从2016年1月下旬至4月下旬,在全省民办学校集中开展“重大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化解”活动,全面排查化解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2015年以来,各市(州)教育局、独立学院、民办高职、省管民办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在排查化解金融风险、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有个别市(州)、民办学校问题意识不强,有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各市(州)教育局、民办高校、省管民办学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重大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化解”活动是确保全省教育“十三五”规划开好局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紧紧抓住“春节”、“两会”、三月敏感期矛盾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排查化解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各市(州)教育局、民办高校、省管民办学校要把集中开展“重大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化解”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风险隐患,力争通过深入排查,全面了解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化解工作。

  三、工作重点

  要紧紧围绕新常态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矛盾、新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风险排查会战,在辖区和学校内部重点排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民间借贷等风险隐患,切实掌握风险底数,及时进行梳理归类,汇总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方式方法

  要采取普遍问题全面查、突出问题重点查、敏感时段随时查等办法,采取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排查、发动师生监督等多种措施,全方位落实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切实把握此次排查活动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准确区分民间借贷、违规办学、违法犯罪等不同性质的问题,全面摸底,分类对待,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要把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作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统筹抓,精心组织推动,及时调处化解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市(州)教育局、民办高校、省管民办学校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责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坚持“谁主管,谁整顿;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担负起职责。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共同做好风险排查化解工作。

  (三)加强情况报送。按照“防范在先,警示在先”的原则,加强风险隐患总体分析和会商研判,健全完善风险排查信息报送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化解工作,立足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点防隐患。对重大金融和非法集资风险事件要随发随报,不得瞒报、误报、迟报。

  (四)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各市(州)教育局、民办高校、省管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值守岗位责任制,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不断拓宽信息来源,及时收集报送敏感信息、预测预警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快速准确,信息传递畅通高效。要认真做好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教育厅处置民办学校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贯彻实施,充分认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协调机制,抓紧组织各有关方面完善并熟悉掌握金融和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明确指挥体系、细化力量部署、强化工作衔接,切实把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做在前面、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确保寒假、春节和春季开学全省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州)教育局要及时开展督导检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积极探索建立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多元化排查调解机制,完善考评问责机制。

  请各市(州)教育局、民办高校、省管民办学校于2月25日前将排查梳理出来影响稳定的重大风险情况整理上报省教育厅,自2月份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集中活动开展情况,4月20日前对活动集中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报书面报告。每次上报材料时,同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省教育厅将组织力量适时对各市(州)教育局管辖学校和省内民办高校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风险排查活动组织领导不力、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的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

  附件:全省民办学校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赵向阳

  联系电话:0931-8827947

  联系邮箱:565036497@qq.com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gsmbj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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