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民办教育之所以能在不同阶段取得长足发展,都离不开广大举办者(办学者)的有效回应。新的历史阶段,在前所未有的科技变革推动下,我国的社会形态和教育需求已经或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新阶段实施教育强国战略的路径时强调指出,“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在未来社会,民办教育要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全面把准时代脉搏,以创新性观念、创造性实践回应快速变化的教育需求,在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伟大进程中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扮演更好的角色,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先,民办教育要发挥教育组织形态灵活的优势,全力投身于多样化学习中心的建设。新时代,教育面临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双重变化,学习和教育活动发生的空间正在发生革命性变化。近几年我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些研究和思考,在《未来学校》《教育的减法》等著作中都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传统教育的房子已经放不下未来教育了,我们要重新构造一个新房子,这个新房子要打破传统学校的构造,来实现真正的教育结构的变化。民办教育在主动适应这种变化方面具有普遍实践基础,也应该在这种新的变革中赢得先机。实践中,应通过积极的体制机制变革,广泛深度采纳现代教育技术和学分银行体系,建设体现教育新理念、反映教育新生态的学习中心,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社会教育、继续教育、非正式教育蓬勃发展的现代教育图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推动国家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全面提升。
其次,民办教育要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及办学机制的优势,积极参与创新人才的系统培养。当前,国家在教育“双减”政策中同时推行科学教育“加法”,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对于“双减”政策,我的理解是:不仅要解决时间过长、负担过重的问题,还要以“减法”思维,把优势发挥到更有意义的地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科学选拔、贯通衔接、系统培养、共育共享”全链条培养机制,同样需要民办教育的积极参与。比如,我们有不少校外机构在人才储备、课程研发和质量提升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在不应该一停了之、一散了之,完全可以作为学习中心存在,作为政府采购课程等公共服务产品提供方存在,为培养创新拔尖人才、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做出贡献。例如,香港资优教育就是由民间教育力量举办,政府支持并购买服务的教育机构。各级民办学校应以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构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评价一体化贯通的制度和机制。民办学校要参与健全创新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生态链,支持大学与中学合作开设各种特色班,大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探究兴趣和学科特长,深入做好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发现与培养工作。要进一步发挥高中阶段学校、高校的重点培养阶段的作用,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单独评价和选拔模式,为学有专长的学生乃至偏科生开辟特殊通道。
再次,民办教育要发挥善于积聚社会慈善资源的优势,更好提供各类公益性教育服务。慈善公益教育是民办教育服务社会的一种形式,其特殊地位日益显现。各类基金会举办民办教育也是中国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向性趋势。施一公担任校长的西湖大学、著名企业家曹德旺举办的非营利性福耀科技大学,就是典型案例。慈善公益教育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让使用慈善捐赠资金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都成为受益对象。因此,通过改善全社会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民办教育可以产生显著的正外部性。目前,我国慈善捐赠规模相对较小,2020年投向教育事业的捐赠总额为450.29亿元,占捐赠总额的比重为21.58%。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对于慈善捐赠的大力鼓励倡导和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未来我国用于教育的捐赠金额将会出现较快增长,这对于教育领域如何用好捐赠经费,尤其是如何在更宽广视野下形成支持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发展环境都提出了新要求,对民办教育发展既是一次重要契机,也是一种新的考验。
最后,民办教育要发挥办学类型多样和办学资源丰富的优势,更好参与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在我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阶段,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对保障全民享有终身学习的机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确定的2035年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面向未来社会,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特别是广大民办高校举办者、办学者,可以也应当充分发挥办学类型多样、办学资源丰富的优势,坚持“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的教育理念,着力打造多样化、多层次、多类型的终身学习资源供给体系,在助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构建以及参与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中,扩大自身的生存空间,实现学校的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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